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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6-11-18 发布人: 浏览量:

鲁教师函〔2016〕22号

各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工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高校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省内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年龄38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均可报名参赛,往届一、二等奖获得者不重复参赛。

二、名额分配

以各高校2015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中专任教师为基数,每300名专任教师可推荐1人参赛(不足1人的按1人计)。前三届获优秀组织奖的高校,每获奖1次可增加1人,各高校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比赛办法

(一)校内选拔。各高校通过校内比赛等形式遴选确定参加省级比赛的选手。

(二)省级比赛。省级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

1.初赛。采取网上评审方式进行。各高校推荐参加初赛的选手按照学校正常教学进度,录制一节(40-50分钟时长)课堂教学视频,上传至比赛评审平台。初赛按本科、高职两个序列分12个学科门类进行,其中参赛人数不足10人的学科与相近学科合并进行。根据各学科比赛成绩,每组前60%的人员进入复赛。

2.复赛。按照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自然科学应用等三个组别分别设立赛区进行现场比赛。复赛分设本科、高职序列,产生参加决赛人员及三等奖获得者。

3.决赛。设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自然科学应用三个组别进行,确定获一、二等奖获得者。比赛实施方案见附件2。

四、表彰奖励

比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对获奖选手和单位进行表彰。

(一)个人奖。本次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占省级竞赛选手的10%、20%、30%,优秀奖若干。一等奖获得者将由所在高校为其录制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视频,供全省高校青年教师观摩学习。

(二)优秀组织奖。设25个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一)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是提高教师素质和能力的过程,是钻研业务、精心备课的过程,是强化教书育人意识、打好工作基础的过程。各高校要把教学比赛作为提高青年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取得实效。

(二)各高校要在积极开展校内教学比赛活动的基础上,推荐能够代表本校教师良好精神风貌和较高教学水平的选手参加比赛。要制定激励政策,激发广大青年教师参加比赛的积极性,不断推动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2017年3月1日前,各高校将纸质版《第四届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选手推荐表》(见附件3)报至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选手姓名”+“教学比赛推荐表.doc”;同一制式电子版发至sdsgxjxjs@163.com邮箱。将参赛选手教学视频上传至比赛评审平台,同时确定1名人员及时加入教学比赛工作群(群号114324434)。

省级比赛时间为4月上旬完成初赛;5月下旬组织复赛;6月底前进行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潘世鲁:0531-86180116、13969129866。邮编:250014。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师资培训楼省高师中心。

附件:1.第四届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名额分配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工会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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